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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停止供暖的通知

日期:2016-03-15    来源:

 

    根据西安市供暖规定,冬季供暖期为上年11月15日至下年3月15日,我院定于2016年3月15日24:00时停止供暖。在停止供暖后,室内温度将有所降低,请广大教工和同学们根据气温变化适时增减衣物,注意防风保暖。

   

 

                     建设与条件保障部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