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全院学生:
为提高我院学生文化修养,改善学生的精神面貌,培养学生奋发向上、拼搏进取的精神,充分挖掘身边的优秀学生,使其发挥榜样的力量,并进一步展示城院学子的风采,我院决定开展2015年"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一、活动目的
1.促进学风建设,为我院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2.让优秀学生发挥榜样的力量,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理想。
3.培养责任心,弘扬自强、自立、奉献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评选范围
我院全体在校学生。
三、评选条件
刻苦努力、勤奋上进、乐于助人,在全院学生中具有代表性,其突出一面对其他在校生的成长和发展具有一定的榜样作用。各星评选要求具体如下:
1.创业之星:在创业中有拼搏的精神,拥有自己的个人事业和工作团队且在学校的创
业氛围中有带头作用。要求必须持有校级及以上创业比赛获奖证书或者参与相关创业活动的资料证明;本学年无挂科或其他不良记录。
2.科技之星:热爱科技创造、发明或作品。要求有个人或团体科技作品、市级及以上
奖项者优先考虑;本学年无挂科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
3.学习之星: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学好问,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
识和技能。要求大一在校学生期末班级排名前三,大类排名前15%;大二及以上在校学生上学期期末排名班级前三、大类排名前10%且通过大学英语四级;会计及财管专业大三以上学生必须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且无挂科及无其他不良记录。
4.文艺之星:在美术、音乐、舞蹈、书法、朗诵、摄影等方面有突出特长并积极参加
校内外各类艺术团体活动。要求在区级及以上各类艺术比赛中获过三等奖、校级比赛亚军以上成绩,本学年无挂科或其他不良记录。
5.体育之星: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表现突出,成绩优异。要求在校运
动会获单项冠军、或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的荣誉证书,有破纪录者优先考虑。本学年无挂科或其他不良记录。
6.干部之星:积极参加团学工作,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表现优异,并起模范带头作
用。要求必须为大二及以上在校学生担任班委一年以上、在团学组织中担任副部级以上同学优先考虑,本学年无挂科及其他不良记录。
7.公益之星: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在扶贫、助学、助残、环保等志愿服务方面实绩突
出者,积极为爱心活动献计献策,事迹突出。拥有相关公益活动书面证明材料或在公益组织活动中积极参与者优先考虑,本学无挂科及其他不良记录。
8.自强之星:生长在贫困家庭或者特殊家庭,身处逆境却有积极乐观的心态和远大的理想,面对挫折都有迎难而上、不畏艰难的勇气。申请该奖项同学必须为校内贫困助学金获得者,积极参与兼职和其他团学活动。且成绩为班级前20%,大二以上在校学生应为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本学年无挂科或其他不良记录。
四、评选要求
1.本次活动采取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办法,推荐和自荐者需填写新葡的京集团35222vjp2015年"校园之星"申请表。
2.本次活动要求以系为单位报名,参加全院评选人数每系各八人,请各系严格把关。
3.申请人需提供个人简历及获奖情况材料。材料要求真实有效。
4.申请者需同时提供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五、时间安排:
1.4月2日-4月18日,各系进行初期评选、公告及推荐。
2.4月19日-4月26日,采用网上投票与现场投票(中快楼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二轮筛选。
3.4月27-4月30日日,复核、公布评选结果,总结和表彰。
4.4月29日,总结表彰。
六、表彰奖励:
本次活动各星最终评选1名,共8人授予新葡的京集团35222vjp2015年"校园之星"称号,颁发证书和奖杯。
七、其他事项:
本次活动以系为单位进行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活动联系人:学院团委韩老师, 电话:86652274
学习调研部刘宇,电话:18220836096
附件:新葡的京集团35222vjp2015年"校园之星"申请表
共青团新葡的京集团35222vjp委员会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