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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寒假期间学院印章使用的通知

日期:2015-01-14    来源:

  

  为方便寒假学校各部门师生员工使用学校印章(公章),规范学校印章的使用管理,现将寒假期间学校印章使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印章使用办理时间

  1、寒假期间印章使用具体办理时间:1月23日(周五)、1月26日(周一)。

   上午9:00—下午15:50(中午不休息)

  2、除上述时间外,原则上不再办理用印事宜。如确有特殊需要,请拨打电话联系。(联系人:杨小红 联系电话:13992870028)

  二、使用注意事项

  学校各部门及个人申请使用学校印章,须填写学院用印申请单,经学校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到学校行政楼513办理。

 

                                      党政服务中心

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