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学生:
根据省人社厅(2014)74号文件精神,全院拟推荐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进行参评,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推荐时间:2014年11月10日--13日
2、大学生创业明星评选标准:
对象:高校在校生。
条件:在陕西省内创办经济实体或注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一年以上,本人为所创办经济实体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带动就业人数达到10人以上;遵纪守法,照章纳税,经营状况良好。
3、评选程序
评选采取申报推荐、市级初评、专家评选、实地考察、结果公示五个阶段。
申报推荐:11月10日--13日。个人申报,学院推荐报省教育厅审核。
专家评选、实地考察由省上统一安排进行。
4、被推荐者应提供资料:创办经济实体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个人
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各类认证及获奖证明(审核原件,保存复印件)。
被推荐者需填写推荐表一式两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附15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文字简练,内容真实,文字版及电子版同时报送学院就业指导与校友服务中心。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029-86654229;
电子邮箱:xyb@xjtucc.cn
联系地址:综合楼111室
就业与校友服务中心
201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