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校园暖气使用注意事项的通告

日期:2013-12-24    来源:

 

    由于近期发现个别部门和人员擅自在供暖期系统中取水和私自调节、关闭管道系统阀门,造成学院局部区域无法供暖等情况。为加强学院供热管理,保护环境,节约能源,请全院师生及物业、食堂、服务部门注意以下事项:

    一、为了均衡各个楼与楼之间、每个楼内各个房间之间的室内温度,保持室内在18℃±2℃,非锅炉房工作人员请不要私自调节暖气管道上的阀门,凡擅自调节关闭阀门引起的后果责任自负,建设与条件保障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如果感觉室内暖气温度过高或过低,确需调整主管道阀门的,请拨打电话:86652026  由专业人员去处理。

    二、严禁在供热设施(散热器、管道等)上取水,一经发现,条保部有权视其情节轻重对其进行处罚。供热用水经过软化处理,处理过程中加入化学药品,使用会对人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伤害。

    三、如果采暖系统出现漏水、暖气不热等问题请按下列建筑归属拨打电话;

    1、行政楼、教学楼(1号、2号)、实验楼、综合楼、学生活动中心三、四层、塑胶运动场室内:

    18909225535  15091099382  86652014 

    2、学生公寓1--5#:王师傅:13572838880

    5#公寓图书馆阅览室:王师傅:13572838880

    3、6#学生公寓:金师傅:13032932320

    4、学院水电运行电话:86652026   

    四、供暖期间请自觉维护好供热设施,注意关好门窗保证热能不被浪费,共建温暖校园。

 

建设与条件保障部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