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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四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通知

日期:2014-04-21    来源:

 

各系(室):

  为进一步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根据《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四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通知(教信息中心[2014]8号)》文件精神,现将参赛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系(室)积极组织教师参加本次大赛。

  一、参赛标准

  1.参赛课件不限制作软件和制作工具,不限风格形式。

  2.课件教学内容50%以上为作者原创,并注明主要参考资料。

  3.每件参赛课件的制作者原则上不超过8人,参赛课件应为非正式出版物。

  二、分组方式

  根据提交课件的适用对象,将参赛课件分为高教理科组、高教工科组、高教文科组、高教医学组。

  三、时间安排

  征集时间:2014年3月1日-9月15日

  初审时间:2014年9月16日-9月30日

  复审时间:2014年10月1日-10月15日

  决赛时间: 2014年11月7日-11月10日(高教理科组、高教工科组、高教文科组、高教医学组)

  四、工作进程安排

  1.第9周前各系(室)进行初步摸底,了解专职教师基本情况,推荐拟参赛人选(名额不限),周三下班前报送到教学服务中心实践办公室。内容包括拟参赛人员基本信息、拟参赛类别、课件题目等。

  2.教学服务中心将视参赛作品数量确定7月中旬组织作品终审与否,以推荐优秀参赛作品。

  3.7月20号之前,申报系(室)将参赛教师信息统一报送到教学服务中心实践教学办公室,参赛作品于2014年9月15号之前正式上交,网络版课件请将源代码、网址、五分钟抓屏演示录像一并提交。

  五、奖励办法

  各组均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各奖项获奖数量将根据各组参赛课件数量按比例设定。获奖者须参加现场决赛方可获得由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颁发的获奖证书及奖品。

  各组均设最佳创意奖、最佳教学设计奖、最佳技术实现奖、最佳艺术效果奖各一名,设优秀奖若干名,获奖者将获得由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颁发的获奖证书。

  请各系(室)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可登录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327/201403/165339.html查看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四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通知》文件具体内容。详情可咨询教学服务中心实践办公室,电话:86652035。

  

 

教学服务中心

  2014.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