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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室)、中心(部)及有关单位:
1、凡使用“学院公章”需填写用印申请单,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印章,进行登记后方可用印。
2、凡使用“党委印章、(包括书记签名章)”需填写用印申请单,各系学生工作主管签字并加盖各系(室)印章,进行登记后方可用印。
3、办理时间与地点
时间:1月20日(周一)、1月27日(周一)全天
地点:行政楼513
4、非紧急情况不予办理,春节后另行通知。
党政服务中心
2014年1月14日